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内容。具体说明及章程修正案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三条 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高频开关电源设备,不间断电源设备,逆变器,光纤通信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建设与运营服务,数据中心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含动力及环境控制设备)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机房环境控制设备、节能产品、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管理和服务。 | 第十三条 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高频开关电源设备,不间断电源设备,逆变器,光纤通信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建设与运营服务,数据中心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含动力及环境控制设备)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机房环境控制设备、节能产品、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管理和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变更后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为准。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