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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9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志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7,112,1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956%)的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志鹏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989%)。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志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通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志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112,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5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李志鹏先生;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7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989%);若减

持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则按照减持不超过1,778,000股计算,对该数量不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则在该敏感期停止减持股份);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李志鹏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李志鹏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志鹏先生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李志鹏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李志鹏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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