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地判断,对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拟定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同意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XUN CHEN(陈恂)、MING HUANG(黄明)、刘贵彬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