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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关于增选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9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商发展”)(正商发展直接持有公司7.15%股份,通过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16.53%股份,合计控制公司23.68%股份)提名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敬国先生、王亮先生、陈美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董事选举产生后,公司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附件:增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28日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增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敬国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主要工作经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至2001年先后担任河南省五金家电工业公司副科长、河南省轻工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起至今任河南正商集团董事长兼总裁;2012年2月起至今兼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5年7月起至今兼任正恒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及总裁;2016年6月起至今兼任全球医疗房地产投资信托联席主席、董事。

张敬国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张敬国先生持有正商发展1%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惠琪女士的父亲,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张敬国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亮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2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至2013年先后就职于北京大学、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美国普洛思律师事务所纽约总部及驻香港代表处;2013年3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深圳市智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法律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起至今任河南正商集团总裁助理。

王亮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亮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王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陈美杉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师、国际IPMP项目经理。

主要工作经历:1990年参加工作。1990年至2003年先后担任武汉市港口运输总公司人事科科员、武汉市九通港口运输公司人事部部长、武汉中科达环保厨具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5年6月先后担任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2月起至今任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美杉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陈美杉女士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陈美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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