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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董事会2018年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18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董事会2018年第5次会议,并于2018年9月28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书面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属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加拿大LNG项目一期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加拿大LNG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投资,共计权益投资金额为34.6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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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中最终决策投资(FID)前投资3.35亿美元,FID后投资31.25亿美元。

(二)审议通过《关于阿布扎比2018项目和加拿大LNG项目CGL管道建设涉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阿布扎比2018项目和加拿大LNG项目CGL管道建设协议所涉及的对外担保安排。其中:

1、阿布扎比2018项目的相关担保事项,即为中石油海外中东投资有限公司(Petrochina Investment Overseas (Middle East) Limited)提供约181亿美元的担保已列入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并已经公司2018年3月23日董事会2018年第1次会议及2018年6月5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年度担保计划中单笔担保金额大于等于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应提交董事会审批。因此,公司为阿布扎比2018项目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需再履行本次董事会审议程序。

2、加拿大LNG项目CGL管道建设协议担保事项未包含在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内,属于计划外担保项目,同时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按照《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担保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加拿大LNG项目CGL管道建设协议担保事项列入2019年度担保计划,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议案表决情况: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12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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