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0 证券简称:瑞特股份 编号:2018-051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特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10月17、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 -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15:00至2018年10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7、会议出席对象(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行政大楼四楼大会议室(常熟市虞山镇高新技术产业园青岛路2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内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述第1项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议案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7:00。
2、登记地点: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等;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伍宏发联系电话:0512-52828917传真:0512—523481862、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2、《授权委托书》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投票代码:3656002、投票简称:瑞特投票3、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4、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1)在投票当日,“瑞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该选择为“买入” 。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编码,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及对应申报价格如本通知“三、议案编码”所示。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 3股代表弃权,请见表 1。
表 1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 |
反对 | 2 |
弃权 | 3 |
(5)如股东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选举票数(1)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见表 2。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2)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 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
(盖章/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 : 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发言人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