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42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通过商务主管部门涉及经营者集中的审查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前述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