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9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测算由原投资额约人民币160,000万元(以下所称“元”,除非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元)增至约242,623万元,实际最终投资额以福州市财政评审中心认定的投资额为准,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加至57,093万元,其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增资18,979.2万元,各股东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特别风险提示:融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调整基本概述(一)2017年7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福建省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福建省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额约16亿元;同意公司与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首创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首创”)合资设立“福州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36,000万元,公司出资18,360.00万元,持有51%股份,福建首创出资14,032.80万元,持有38.98%股份;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施工效果,更好推进本项目,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市十五届政府2018年第9次常务会议纪要》(【2018】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
(二)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对外投资调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四)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外投资项目进展项目公司设立情况:项目公司已成立,具体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2、成立时间:2017年8月31日3、法定代表人:李晓明4、注册资本: 36,000万元5、经营范围: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治理及运营维护范围内的环境工程、环保工程、环保技术、生物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技术、机电控制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推广应用;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治理及运营维护范围内的市政工程、景观设计、园林绿化设计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治理及运营维护范围内的水处理环保设施的运营管理;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治理及运营维护范围内的建筑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信息:公司持股51%、福建首创持股38.98%、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01%、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持股0.01%、福建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
截至目前,本项目截污管线、截流井、一体化泵井、调蓄池土建结构及设备安装、串珠公园建设有序进行中;各款项按合同计划支付。
三、 对外投资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一)《补充协议》核心条款协议1: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甲方)和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二)
1、项目新增的范围及内容:
(1)支流:28条;(2)水闸:10处;(3)配套市政设施工程:首山路顶管1600米,盖山路、南台大道污水压力管1600米;(4)新增闸外清理、完工后排口处理,调蓄池及纳管处理工程等。
2、增项增量的投资额估算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增项增量部分投资额估算为:81,312万元(不含串珠公园),以上数值为估算值,实际最终投资额将由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确定。
3、验收、运营验收:新增支流水系治理按《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约定的合格标准进行验收;24条非规划支流工程范围内不黑不臭无垃圾,雨后7天恢复水质至不黑不臭无垃圾标准。
4、 绩效考核增量部分按照原合同绩效考核方案执行,如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变化,或因经批准的工艺流程及运营等需要,甲方有权对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调整。
5、运营维护服务费增项增量部分的运营维护费,参照原合同运营维护费占原合同一类费用的比例作为上限控制,按实结算,依据结算审定报告结果最终核定。
协议2: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甲方)和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三)
、串珠公园建设范围
港头河串珠公园、阳岐河串珠公园纳入仓山龙津阳岐水系治理PPP治理项
目系统。
2、串珠公园的投资额估算:
仓山龙津阳岐水系内河沿岸新建
处串珠公园,面积共计5038㎡,新增投
资额为3,023,000元,以上数值均为估算值,该新增投资额作为串珠公园投资额
上限控制数,最终投资额将由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确定。
3、验收与运营内河沿岸串珠公园验收时间节点与原合同约定相同,验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福建省及福州市的相关地方法规和规范。本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确认本项目建设完成可进入运营期,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次日为正式运营日。
4、绩效考核沿河岸串珠公园绩效考核按照本项目附件《福州市内河沿岸串珠公园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执行,福州市园林局有权对本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调整。
(二)投资预算调整方案及资金筹措根据变更后内容测算,总投资额由约160,000万元增加至约242,623万元,实际最终投资额以福州市财政评审中心认定的投资额为准。
各股东持股比例按照原有实施方案不变。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6,000万元增加至57,093万元。公司向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8,979.2万元,其中:公司向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按直接增资人民币10,757万元,向首创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8,222.2万元,用于首创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向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增资。其他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实现。
四、对外投资调整的主要原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项目实施效果,更好推进本项目,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10号文内容,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与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
五、对外投资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后,经财务测算分析,项目收益率有所提高,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本项目的后续建设及运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福州生态环境市
场的业务规模及影响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六、项目风险分析融资风险:经与相关贷款银行初步沟通,目前资金面趋紧,银行内部审批趋严,存在无法及时完成本项目银行融资的风险。
解决方案: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等银行所需审批文件,加强与相关贷款银行沟通,争取及时获得银行融资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9月27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