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八年九月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会议时间: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10时00分召开
二、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形式三、 会议召集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中远海控”)第五届董事会
四、 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
五、 会议地点: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78号远洋大厦6楼多
功能厅、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同时召开
六、 大会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序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及H股股东 |
1 | 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之议案 | √ |
审议资料
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之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债务和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有效管理对外担保工作,防范财务风险,结合市场和自身经营情况,拟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一、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根据证监会相关法规、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的任何对外担保事项均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均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并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为此,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增加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需履行法定审批程序。
二、新增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概况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为19亿美元,有关担保工作按计划推进实施。
本公司通过境外全资下属子公司对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要约收购交易于2018年8月7日实施完毕,东方海外国际已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投融资工作健康稳定发展,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东方海外国际、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集运”)、中国远洋(香港)有限公司计划新增保证担保额度26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本次新增对外担保安排符合公司规定和监管要求,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具体如下:
1. 中远海控计划为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远洋(香港)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3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2. 中远海控所属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运计划为中远海控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7.6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3. 中远海运集运所属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计划为中远海运集运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7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4. 东方海外国际计划为部分所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8.3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有关贷款资金均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融资需要。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建议批准增加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26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建议同意将此担保额度以及授权任一公司董事在此担保额度内根据中远海控及各所属公司实际需求调整各公司实际担保额度并具体实施的安排。
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7。
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