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191 证券简称:宏良皮业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公告
一、基本情况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良皮业”)于2018年9月21日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时获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5月9日做出关于(2017)甘民初55号的《执行裁定书》(2018)甘执40号。基本案件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2018年9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17-027、2018-040。
二、本次裁定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内容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路支行与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李臣、朱治海、马德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20日立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甘民初55号民事调解书由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本次裁定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裁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裁定结果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及积极与债权单位兰州银行协商后续执行的相关事宜,努力将影响降到最低。同时对该诉讼事项执行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裁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裁定结果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及积极与债权单位兰州银行协商后续执行的相关事宜,努力将影响降到最低。同时公司将对该诉讼事项执行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目录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甘执40号。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