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533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一、 通知书主要内容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30日和2017年11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交易商协会已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公司将根据通知书要求,统筹考虑公司业务开展、资金需求、融资成本等因素,择机决定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