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42证券代码:836412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安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89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郑安民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郑安民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郑耀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9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郑耀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
郑耀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戴燕玲女士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戴燕玲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忠强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9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李忠强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
李忠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蒋永祥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辜长明先生继续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9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提名辜长明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日止,辜长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辜长明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洵轶女士继续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1.议案内容:
王洵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