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8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8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 控股子公司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8039号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