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该公告补充披露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2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0%。本次质押后,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450万股,占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5%,占公司总股本的4.69%。
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万股)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万股) |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万股) | 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股份数(万股) | 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陈正明 | 600 | 4,500 | 5,100 | 53.13% | - | - |
陈凯 | 450 | 211 | 661 | 6.89% | 450.00 | 4.69% |
张春霞 | 150 | - | 150 | 1.56% | - | - |
陈弘旋 | 300 | - | 300 | 3.13% | - | - |
合计 | 1,500 | 4,711 | 6,211 | 64.71% | 450.00 | 4.69% |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