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提交本次会议的2项议案并以传真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钼精细制品厂的议案》。 为了理顺钼金属加工业务的机构设置,同意撤销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钼精细制品厂并予以注销,其债权、债务交由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属分公司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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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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