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以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9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刘斌生、刘丽丽所持灵石县鑫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由于筹划本次重组期间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同时鉴于近期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等亦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标的公司后续情况与公司重组预期亦存在一定差距,经各方协商认为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条件不成熟。公司经审慎考虑及与交易各方商议,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组。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组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