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8-084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以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9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的董事9人。会议由副董事长赵自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刘斌生、刘丽丽所持灵石县鑫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详见2018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以及相关公告。
由于筹划本次重组期间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同时鉴于近期资本市场、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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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等亦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标的公司后续情况与公司重组预期亦存在一定差距,经各方协商认为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条件不成熟。公司经审慎考虑及与交易各方商议,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组。本次重组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在稳步拓展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将继续推进战略发展规划,持续提升公司业务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