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就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或“富奥股份”)近日收到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鉴于本公司2017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每10股送4股(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与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就无偿划转本公司股份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与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约定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包含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八家上市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给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协议约定,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有限公司将其在协议签署日持有的全部“富奥股份”的股份共计31571.10万股无偿划转给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且该事项也得到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主管部门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同意。但因协议签署后,上市公司富奥股份于2018年7月18日发布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 1,293,251,5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每10股送4股(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现已实施完毕。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所持有“富奥股份”的股份数量因此变更为44199.5373万
股。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共同确认: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无偿划转给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的“富奥股份”的股份数量变更为44199.5373万股。
2、补充协议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除本补充协议明确约定的事项外,原协议继续有效。
关于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大公报》刊登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25)。
关于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大公报》刊登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5)。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股份过户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