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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5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Zhongzhuang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仅限办公))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

二〇一八年九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释义

中装建设、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庄重、庄小红和庄展诺
控股股东庄小红
中装设计深圳市中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后更名为南京卓佰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装园林深圳市中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京卓佰年南京卓佰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吉林中装吉林省中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惠州中装惠州市中装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装光伏深圳市中装光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装智能深圳市中装智能建筑顾问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澳门中装中装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装城市发展深圳市中装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装新能源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芜湖中装芜湖中装润柏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公司全资子公司,2016年7月已注销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5亿元(含5.25亿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四)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票面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派送现金股利:P

=P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P

为调整后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

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 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实情况与公司在可转债募

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 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1)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②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发行人偿付可转债本金和(或)利息;③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发行人股份;④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⑥依照法律、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⑦法律、行政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发行人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①遵守发行人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③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发行人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④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

(1)发行人拟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发行人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和业绩承诺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本期可转债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发行人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会议;

(6)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7)修订本规则;

(8)其他对本期可转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次可转债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及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其它规定详见同步公告《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1)当发行人提出变更本期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发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或转股条款。

(2)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发行人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和业绩承诺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或可以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1)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①公司董事会;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及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③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召集。

(3)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30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15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通知。

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和会议召开方式;②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③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④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包括而不限于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以及送达时间和地点;

⑤确定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⑥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⑦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5、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员(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第5个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次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①债券发行人(即公司);

②其他重要利害相关方。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受适用法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

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在公司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7、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决议(1)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一张本期可转换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票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十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十八)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2,5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57,078.6952,500.00
合计57,078.6952,5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九)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集中管理,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二十)本次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本次发行可转债发行方案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1、资产负债表(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8/6/302017/12/312016/12/312015/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88,366,898.811,280,185,824.461,292,095,824.40562,091,548.43
应收票据25,917,972.2212,725,874.008,000,000.001,779,300.00
应收账款2,619,534,837.522,338,030,745.711,753,029,741.391,422,794,067.87
预付账款24,001,809.4915,820,065.6512,403,413.5716,690,071.56
其他应收款92,233,896.7168,597,178.8245,328,199.2138,447,760.24
存货197,993,972.48123,982,177.0076,584,304.5265,363,196.06
其他流动资产66,041.6735,579.251,977.001,977.00
流动资产合计4,148,115,428.903,839,377,444.893,187,443,460.092,107,167,921.1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59,668,862.8750,377,882.17--
固定资产154,634,079.65160,635,723.88125,579,699.24133,373,119.80
在建工程3,929,899.39761,233.92--
无形资产270,465,707.7073,835,524.8551,939,428.7450,820,519.36
商誉144,882.75144,882.75144,882.75144,882.75
项目2018/6/302017/12/312016/12/312015/12/31
长期待摊费用5,842,937.841,718,110.102,050,499.583,838,595.85
递延所得税资产407,978.74407,978.74407,978.74407,978.74
其他非流动资产2,835,026.612,693,517.18--
非流动资产合计497,929,375.55290,574,853.59180,122,489.05188,585,096.50
资产总计4,646,044,804.454,129,952,298.483,367,565,949.142,295,753,017.6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40,000,000.00970,000,000.00669,000,000.00470,000,000.00
应付票据61,046,984.7113,057,835.4022,688,837.9873,821,522.76
应付账款705,774,169.03737,416,278.55576,962,861.20548,449,052.07
预收账款83,510,085.7854,684,857.3421,521,257.1114,652,051.93
应付职工薪酬5,868,499.6311,902,565.395,681,684.695,039,815.03
应交税费210,160,571.29186,122,163.86122,230,999.4979,474,268.86
应付股利3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20,103,624.3917,519,460.709,730,095.322,446,073.61
流动负债合计2,456,463,934.831,990,703,161.241,427,815,735.791,193,882,784.2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00,000,000.00100,000,000.00--
预计负债--20,000.00-
递延收益4,194,700.464,335,305.004,616,514.083,314,389.73
非流动负债合计104,194,700.46104,335,305.004,636,514.083,314,389.73
负债合计2,560,658,635.292,095,038,466.241,432,452,249.871,197,197,173.99
所有者权益:
股本600,000,000.00600,000,000.00300,000,000.00225,000,000.00
资本公积660,660,373.06660,660,373.06960,660,373.06354,773,546.20
其他综合收益-2,410.331,178.01-34,667.90-10,260.32
盈余公积82,964,825.5482,964,825.5467,105,347.5651,702,930.39
未分配利润742,888,702.19691,765,585.13606,875,083.65466,094,297.5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2,086,511,490.462,035,391,961.741,934,606,136.371,097,560,513.85
少数股东权益-1,125,321.30-478,129.50507,562.90995,329.82
所有者权益合计2,085,386,169.162,034,913,832.241,935,113,699.271,098,555,843.67
负债和 所有者权益总计4,646,044,804.454,129,952,298.483,367,565,949.142,295,753,017.66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8/6/302017/12/312016/12/312015/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72,085,324.471,271,062,678.941,290,412,559.86559,127,313.73
应收票据25,527,372.2212,521,574.008,000,000.001,779,300.00
应收账款2,529,612,908.712,277,061,729.031,714,444,077.391,402,841,517.08
预付账款23,001,809.4915,157,129.6512,403,413.5716,690,071.56
其他应收款151,611,611.2297,709,671.2461,292,865.6251,013,272.82
存货192,350,169.77122,818,050.9276,083,374.1465,232,817.94
流动资产合计4,094,189,195.883,796,330,833.783,162,636,290.582,096,684,293.1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12,104,403.29202,813,422.59100,435,540.42101,432,988.39
固定资产145,328,759.34150,920,893.17115,341,947.84122,737,057.46
无形资产200,575,909.702,216,100.852,858,152.74672,191.36
长期待摊费用5,842,937.841,718,110.102,050,499.583,838,595.85
递延所得税资产407,978.74407,978.74407,978.74407,978.74
其他非流动资产2,835,026.612,693,517.18--
非流动资产合计567,095,015.52360,770,022.63221,094,119.32229,088,811.80
资产总计4,661,284,211.404,157,100,856.413,383,730,409.902,325,773,104.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40,000,000.00970,000,000.00669,000,000.00470,000,000.00
应付票据61,046,984.7113,057,835.4022,688,837.9873,821,522.76
应付账款662,173,319.70710,006,846.54560,996,837.61547,040,252.66
预收账款83,510,085.7854,684,857.3421,212,663.0914,652,051.93
应付职工薪酬5,463,790.6111,639,378.475,569,510.794,963,489.16
应交税费202,893,864.68179,275,373.31117,347,572.0677,937,640.10
应付股利3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85,986,423.0683,784,020.6150,556,014.3037,232,297.18
流动负债合计2,471,074,468.542,022,448,311.671,447,371,435.831,225,647,253.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00,000,000.00100,000,000.00--
预计负债--20,000.00-
递延收益4,194,700.464,335,305.004,616,514.083,314,389.73
非流动负债合计104,194,700.46104,335,305.004,636,514.083,314,389.73
负债合计2,575,269,169.002,126,783,616.671,452,007,949.911,228,961,643.52
所有者权益:
股本600,000,000.00600,000,000.00300,000,000.00225,000,000.00
资本公积660,654,003.33660,654,003.33960,654,003.33354,767,176.47
盈余公积82,964,825.5482,964,825.5467,105,347.5651,702,930.39
未分配利润742,396,213.53686,698,410.87603,963,109.10465,341,354.55
项目2018/6/302017/12/312016/12/312015/12/31
所有者权益合计2,086,015,042.402,030,317,239.741,931,722,459.991,096,811,461.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661,284,211.404,157,100,856.413,383,730,409.902,325,773,104.93

2、利润表(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803,750,798.703,172,996,288.262,691,714,149.772,598,806,004.07
二、营业总成本1,711,012,052.432,974,352,597.332,494,141,927.162,419,909,029.90
减:营业成本1,545,630,096.602,708,228,113.562,256,668,919.952,153,520,631.12
税金及附加13,287,950.2031,137,073.4938,796,803.6088,099,607.08
销售费用16,947,012.2132,510,823.6426,290,561.4124,590,793.26
管理费用56,684,066.9296,656,731.3978,661,018.1774,547,473.48
财务费用32,116,452.7543,168,798.9129,833,254.2829,825,277.01
资产减值损失46,346,473.7562,651,056.3463,891,369.7549,325,247.95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824,446.163,985,289.82--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14,801.61-130,287.63-
汇兑收益----
其他收益681,704.543,025,080.6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0,244,896.97205,639,259.80197,441,934.98178,896,974.17
加:营业外收入39,955.36574,421.303,989,613.8911,892,621.62
减:营业外支出91,884.353,934,931.064,652,268.2942,633.5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0,192,967.98202,278,750.04196,779,280.58190,746,962.29
减:所得税费用19,713,595.1042,060,894.6241,060,393.8437,130,381.4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0,479,372.88160,217,855.42155,718,886.74153,616,580.8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80,479,372.88160,217,855.42155,718,886.74153,616,580.86
2.终止经营----
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123,117.06160,749,979.46156,183,203.24153,811,235.88
2.少数股东损益-643,744.18-532,124.04-464,316.50-194,655.0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035.9670,286.10-47,858.00-20,201.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588.3435,845.91-24,407.58-10,302.9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447.6234,440.19-23,450.42-9,898.95
七、综合收益总额80,472,336.92160,288,141.52155,671,028.74153,596,378.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1,119,528.72160,785,825.37156,158,795.66153,800,932.90
归属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47,191.80-497,683.85-487,766.92-204,553.97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0.140.270.340.34
稀释每股收益0.140.270.340.34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720,866,023.623,087,493,354.352,619,619,908.832,586,988,306.59
二、营业总成本1,624,511,571.562,890,686,366.662,425,718,579.952,403,204,211.50
减:营业成本1,476,324,724.812,637,869,137.682,199,481,801.602,143,933,242.08
税金及附加12,782,358.3930,059,684.5937,330,958.5887,617,124.01
销售费用15,653,998.2631,002,091.4324,960,732.2024,383,064.20
管理费用48,590,871.2987,854,287.0970,414,596.5369,282,285.14
财务费用32,121,842.3343,179,980.3329,827,394.4429,836,667.75
资产减值损失39,037,776.4860,721,185.5463,703,096.6048,151,828.32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824,446.161,937,324.05-69,403.47-
资产处置收益--12,147.24-130,287.63
其他收益681,704.503,013,679.20--
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3,860,602.72201,745,843.70193,701,637.78183,784,095.09
加:营业外收入37,334.04574,421.163,808,503.8411,859,785.98
减:营业外支出3,428.733,878,907.424,650,259.2726,043.7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3,894,508.03198,441,357.44192,859,882.35195,617,837.33
减:所得税费用18,196,705.3739,846,577.6938,835,710.6337,072,335.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5,697,802.66158,594,779.75154,024,171.72158,545,501.4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85,697,802.66158,594,779.75154,024,171.72158,545,501.4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3、现金流量表(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84,379,229.262,776,352,912.352,370,850,157.982,355,124,548.7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23,350.0013,417,157.9611,012,606.8310,691,699.72
经营活动 现金流入小计1,688,402,579.262,789,770,070.312,381,862,764.812,365,816,248.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14,150,268.802,678,455,094.512,258,202,747.112,073,934,347.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7,248,691.3072,449,956.4062,021,327.1863,590,291.80
支付的各项税费103,436,135.15130,567,306.55113,288,000.35144,845,197.2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823,675.9486,596,285.2760,230,257.8560,418,885.90
经营活动 现金流出小计1,905,658,771.192,968,068,642.732,493,742,332.492,342,788,722.33
经营活动产生的-217,256,191.93-178,298,572.42-111,879,567.6823,027,526.17
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49,922,947.0099,684,542.4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10,518.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3,467.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1,812,863.711,500,000.001,500,000.00
投资活动 现金流入小计452,533,465.46581,497,406.131,523,467.001,5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11,882,124.4263,685,712.608,163,434.261,552,127.29
投资支付的现金455,000,000.00147,889,998.4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6,000,000.00--
投资活动 现金流出小计666,882,124.42697,575,711.088,163,434.261,552,127.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4,348,658.96-116,078,304.95-6,639,967.26-52,127.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767,250,00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770,000,000.001,690,000,000.001,244,000,000.0058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9,738.62-
筹资活动 现金流入小计770,000,000.001,690,000,000.002,011,379,738.62580,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400,000,000.001,289,000,000.001,045,000,000.005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33,137,992.72111,382,264.6730,429,399.1330,638,447.92
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71,981.1180,136,483.95754,716.96
筹资活动 现金流出小计433,137,992.721,407,454,245.781,155,565,883.08581,393,164.88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336,862,007.28282,545,754.22855,813,855.54-1,393,164.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57.34-0.14-47,858.00-20,201.9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4,742,686.27-11,831,123.29737,246,462.6021,562,032.0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54,371,054.511,266,202,177.80528,955,715.20507,393,683.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59,628,368.241,254,371,054.511,266,202,177.80528,955,715.20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28,464,379.332,708,219,932.682,313,645,332.042,334,984,638.6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01,919.5717,082,219.0710,764,984.7210,621,056.27
经营活动 现金流入小计1,631,866,298.902,725,302,151.752,324,410,316.762,345,605,694.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56,381,114.062,614,596,367.082,215,138,763.132,057,384,309.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5,105,426.1069,464,412.5658,977,984.7261,096,982.91
支付的各项税费100,186,725.73124,935,934.71109,876,247.52143,114,913.7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7,845,017.7358,976,080.8752,489,454.7759,482,858.35
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经营活动 现金流出小计1,859,518,283.622,867,972,795.222,436,482,450.142,321,079,064.43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227,651,984.72-142,670,643.47-112,072,133.3824,526,630.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49,922,947.00101,636,576.65928,044.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10,518.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3,467.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1,812,863.711,500,000.0028,830,284.53
投资活动 现金流入小计452,533,465.46583,449,440.362,451,511.5028,830,284.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08,644,603.1152,689,822.137,665,800.90771,402.00
投资支付的现金455,000,000.00203,889,998.48-3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6,000,000.00--
投资活动 现金流出小计663,644,603.11742,579,820.617,665,800.9030,771,402.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111,137.65-159,130,380.25-5,214,289.40-1,941,117.4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767,250,00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770,000,000.001,690,000,000.001,244,000,000.0058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9,738.62-
筹资活动 现金流入小计770,000,000.001,690,000,000.002,011,379,738.62580,000,000.00
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400,000,000.001,289,000,000.001,045,000,000.005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33,137,992.72111,397,999.4430,429,399.1330,638,447.9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71,981.1180,136,483.95754,716.96
筹资活动 现金流出小计433,137,992.721,407,469,980.551,155,565,883.08581,393,164.88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336,862,007.28282,530,019.45855,813,855.54-1,393,164.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1,901,115.09-19,271,004.27738,527,432.7621,192,348.1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45,247,908.991,264,518,913.26525,991,480.50504,799,132.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43,346,793.901,245,247,908.991,264,518,913.26525,991,480.50

4、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截至2018年6月30日,纳入申报报表合并范围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万元)所占权益比例
吉林中装长春市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凭资质证经营),建筑装饰设计,园林绿化服务,办公桌椅、灯光音响、机电设备、舞台设备安装(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50.00100.00%
惠州中装惠州市新材料、节能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新能源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企业管理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5,000.00100.00%
澳门中装澳门建筑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以及建筑防水工程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园林绿化、灯光音响、舞台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产品的技术开发。澳门币 10万元51.00%
公司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万元)所占权益比例
中装园林深圳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方可经营);园林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10,080.00100.00%
南京卓佰年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的顾问及设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100.00100.00%
中装智能深圳市智能建筑设计与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智能化的技术开发与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与服务。80.0052.00%
中装城市发展深圳市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10,000.00100.00%
中装新能源深圳市能源、新材料、环保技术的开发;风能、太阳能、电能、风力发电的研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环保、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能源产业投资、港口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1,000.006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范围包含的合并主体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是否合并是否合并是否合并是否合并
中装光伏
中装园林
南京卓佰年
芜湖中装
吉林中装
惠州中装
中装智能
澳门中装
中装城市发展--
中装新能源--

2016年7月,公司注销了子公司芜湖中装润柏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7年5月,发行人新设全资子公司中装城市发展,故纳入合并范围;2017年7月,发行人新设控股子公司中装新能源,故纳入合并范围。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已完成中装光伏的工商注销手

续,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8年1-6月3.91%0.140.14
2017年度8.12%0.270.27
2016年度12.67%0.340.34
2015年度15.07%0.34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8年1-6月3.77%0.130.13
2017年度8.07%0.270.27
2016年度12.73%0.340.34
2015年度14.08%0.320.32

注:对于2017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为了便于同口径比较,在计算报告期内的每股收益时,对以前年度的公司总股本按照转增比例重新计算调整。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18/6/302017/12/312016/12/312015/12/31
流动比率(倍)1.691.932.231.76
速动比率(倍)1.611.872.181.71
资产负债率(合并)(%)55.1150.7342.5452.15
资产负债率(母)(%)55.2551.1642.9152.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元/股)3.483.393.222.44
项目2018/6/302017/12/312016/12/312015/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0.651.381.511.79
存货周转率(次/年)9.4426.2930.6234.1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4,695.9127,125.7424,367.9623,711.59
利息保障倍数(倍)4.024.947.477.2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元/股)-0.36-0.30-0.190.05

注: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活动净额产生的现金流量/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0)对于2017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为了便于同口径比较,在计算报告期内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时,对以前年度的公司总股本按照转增比例重新计算调整。

(三)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6/302017/12/312016/12/31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18,836.6925.58%128,018.5831.00%129,209.5838.37%52,814.7125.70%
应收票据2,591.800.56%1,272.590.31%800.000.24%168.280.08%
应收账款261,953.4856.38%233,803.0756.61%175,302.9752.06%121,386.7659.06%
预付款项2,400.180.52%1,582.010.38%1,240.340.37%1,510.530.73%
其他应收款9,223.391.99%6,859.721.66%4,532.821.35%3,700.321.80%
存货19,799.404.26%12,398.223.00%7,658.432.27%5,618.082.73%
其他流动资产6.600.00%3.560.00%0.200.00%--
流动资产合计414,811.5489.28%383,937.7492.96%318,744.3594.65%185,198.7090.11%
长期股权投资5,966.891.28%5,037.791.22%----
固定资产15,463.413.33%16,063.573.89%12,557.973.73%13,337.315.81%
在建工程392.990.08%76.120.02%----
无形资产27,046.575.82%7,383.551.79%5,193.941.54%5,082.052.21%
商誉14.490.00%14.490.00%14.490.00%14.490.01%
长期待摊费用584.290.13%171.810.04%205.050.06%383.860.17%
递延所得税资产40.800.01%40.800.01%40.800.01%40.800.02%
其他非流动283.50.06%269.350.07%----
项目2018/6/302017/12/312016/12/31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49,792.9410.72%29,057.497.04%18,012.255.35%18,858.518.21%
资产总计464,604.48100.00%412,995.23100.00%336,756.59100.00%229,575.30100.00%

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最近一年及一期总资产的增加主要系经营规模的扩大及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完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29,575.30万元、336,756.59万元、412,995.23万元和464,604.48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存货等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79%、94.65%、92.96%和89.28%。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6/302017/12/312016/12/31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34,000.0052.33%97,000.0046.30%66,900.0046.70%47,000.0039.26%
应付票据6,104.702.38%1,305.780.62%2,268.881.58%7,382.156.17%
应付账款70,577.4227.56%73,741.6335.20%57,696.2940.28%54,844.9145.81%
预收款项8,351.013.26%5,468.492.61%2,152.131.50%1,465.211.22%
应付职工薪酬586.850.23%1,190.260.57%568.170.40%503.980.42%
应交税费21,016.068.21%18,612.228.88%12,223.108.53%7,947.436.64%
应付股利3,000.001.17%------
其他应付款2,010.360.79%1,751.950.84%973.010.68%244.610.20%
流动负债合计245,646.3995.93%199,070.3295.02%142,781.5799.68%119,388.2899.72%
长期借款10,000.003.91%10,000.004.77%----
预计负债----2.000.00%--
递延收益419.470.16%433.530.21%461.650.32%331.440.28%
非流动负债合计10,419.474.07%10,433.534.98%463.650.32%331.440.28%
负债合计256,065.86100.00%209,503.85100.00%143,245.22100.00%119,719.7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稳定,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负债总额分别为119,719.72万元、143,245.22万元、209,503.85万元和256,065.86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与公司业务以及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相一致。公司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其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占比较高。

3、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指标2018年 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25.62-17,829.86-11,187.962,302.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434.87-11,607.83-664.00-5.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86.2028,254.5885,581.39-139.32

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性应收项目波动较大所致。2016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4.024.947.477.23
财务指标2018/6/302017/12/312016/12/312015/12/31
流动比率1.691.932.231.76
速动比率1.611.872.181.71
合并资产负债率55.11%50.73%42.54%52.15%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55.25%51.16%42.91%52.84%

报告期,公司各项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总体稳定。5、营运能力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0.651.381.511.79
存货周转率(次/年)9.4426.2930.6234.10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410.850.951.1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79、1.51、1.38和0.65,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2015年开始,受宏观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下游行业投资进度的放缓以及国内整体资金面趋紧的背景下,公司部分项目的甲方(业主)的资金周转较为紧张,延迟了工程项目的付款进度,造成了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增长,且增速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速。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4.10次/年、30.62次/年、26.29次/年和9.44次/年,存货周转率有小幅下降,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大中型施工项目的

逐年增多,期末尚未结算的工程施工余额有所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变化较小,公司经营性资产的周转能力略有下降,总体来说较为稳定。

6、盈利能力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能力呈现了良好的增长态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80,375.08317,299.63269,171.41259,880.60
二、营业总成本171,101.21297,435.26249,414.19241,990.90
其中:营业成本154,563.01270,822.81225,666.89215,352.06
税金及附加1,328.803,113.713,879.688,809.96
销售费用1,694.703,251.082,629.062,459.08
管理费用5,668.419,665.677,866.107,454.75
财务费用3,211.654,316.882,983.332,982.53
资产减值损失4,634.656,265.116,389.144,932.52
三、营业利润10,024.4920,563.9319,757.2217,889.70
四、利润总额10,019.3020,227.8819,677.9319,074.70
五、净利润8,047.9416,021.7915,571.8915,361.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12.3116,075.0015,618.3215,381.12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装饰施工业务,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59,880.60万元、269,171.41万元、317,299.63万元和180,375.08万元,营业收入规模稳步增长;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381.12万元、15,618.32万元、16,075.00万元和8,112.31万元,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四、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500.00万元(含52,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57,078.6952,500.00
合计57,078.6952,5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

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最低比例:

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同时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四)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及最低比例:

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七)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八)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九)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十)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
2017年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60,000万股为基数,以2017年度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含税)3,000万元,即每10股派发现金(含税)0.5元。2018年7月5日
2016年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3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每位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0,000万股;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含税)6,000万元,即每10股派发现金(含税)2元。2017年6月13日
2015年未分配-

注: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发上市之前,由于公司处于发展期,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规模较大,公司经营形成的利润留存于公司用作营运资金和生产投入所产生的效益较高,因此公司2015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9,000.00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4,575.17万元的比例为41.1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75.0015,618.3215,381.12
现金分红(含税)3,000.006,000.00-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8.66%38.4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9,000.00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15,691.4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57.36%

(三)公司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在扩大现有业务规模的同时,积极拓展新项目,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考虑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综合考察成长性、业务发展规模、资金筹措能力和股东意愿等指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规划的制定原则1、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2、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后,形成最终股东回报规划方案。

二、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1、未来三年,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2、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将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3、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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