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09月21日10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涂木林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涂木林先生、蔡瑞美女士、涂国圣先生、丁风云女士、金政荣先生、孙佩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艾艾精工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郭田勇先生、万华林先生、钮彦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艾艾精工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任职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要求。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人民币1.1万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此次独立董事的薪酬调整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有助提升独立董事勤勉职责的意识,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艾艾精工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表决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