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938 证券简称:贝斯美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最终的
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为本
次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在取得授信后,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范
围内办理相关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峰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
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最终的
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为本
次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在取得授信后,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范
围内办理相关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峰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
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于 2018 年 9月 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峰、钟锡君、任纪纲、刘旭东、单洪亮回避表决,由于参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全体董事的一半,因此决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陈峰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华锦巷
(二)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在取得授信后,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峰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在取得授信后,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峰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