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扎布耶公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为支持其发展,公司正与扎布耶公司其他股东协商,拟采取共同承担其债务,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扎布耶公司进行债务重组。
一、扎布耶公司简介
扎布耶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负责扎布耶盐湖的开发工作,拥有扎布耶盐湖20年开采权,对西藏矿业锂矿
业务的发展具有关键影响。根据扎布耶公司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扎布耶公司2009年6月30日总资产38,574.50万元,总负债42,817.15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6,138.05万元,2009年1-6月营业收入1,654.55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11.55万元。
目前扎布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出资人 出资比例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1.00%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 24.50%
日喀则地区矿业发展公司 15.00%
中国地质科学院盐湖与热水资源研究发展中心 8.00%
西藏自治区投资公司 1.50%
截至2009年6月30 日,扎布耶公司目前长期借款及对关联方欠款
情况如下图所示:
扎布耶公司
欠1.25亿元 欠1.84亿元 欠0.03亿元
西藏自治区
区农业银行 西藏矿业 矿业发展总公司
二、债务重组方案
由于扎布耶公司资本金投入不足,长期以来依靠银行贷款及上市公司资金支持开展业务。目前,扎布耶公司资金匮乏,日常运营受到严重影响,常年处于亏损状态。
为从根本解决扎布耶公司债务问题,恢复其融资能力,本公司拟联合扎布耶公司其他股东,对扎布耶公司实施承担债务、债转股等系列重组。相关债务重组内容如下:
1)本公司收购由日喀则地区矿业发展公司持有的扎布耶公司15%的股份,收购后对扎布耶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1%上升至66%;
2)本公司及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分别承担扎布耶公司1.25亿元银行债务,其中西藏矿业承担0.44亿元,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承担0.81亿元;
3)本公司及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拟以对扎布耶公司的债权2.28亿元、0.84亿元(包含承接的前述银行债权),对扎布耶公司
进行债转股,初步预计,前述债转股实施完毕后,扎布耶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亿元左右,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9.26%,具体数据待审计评估完毕后再行确定,但本公司对扎布耶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
三、本次债务重组方案的不确定性
1)扎布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已经同意启动本次债务重组,但有关债务重组方案细节尚待有关参与方协商。
2)本公司、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分别承担扎布耶公司1.25亿元银行债务事宜,目前正在与银行磋商之中,尚待签署正式协议。
3)本次债务重组方案还需进一步分析论证,最终确定方案尚待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有关部门批准。
上述承担银行债务以及债转股的金额仅为公司前期方案设计的估算数据,本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债务重组方案进一步分析论证,并与相关债务重组方进行深入探讨,以确定最终方案,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