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一、获取补贴的基本情况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于近日收到政府补贴99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获得补贴单位 | 补贴原因 | 发放主体 | 金额 (万元) | 补助形式 | 补贴依据 |
1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8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 | 烟台市莱山区财政局 | 909.00 | 现金 |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莱财预指字[2018]291号) |
2 | 烟台台海核电 | 2018科技基地建设 资金 | 烟台市莱山区财政局 | 90.00 | 现金 |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莱财预指字[2018]287号) |
合计 | 999.00 |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收到的财政补贴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作为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并注意投资风险。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贴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