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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关于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0

公告编号:2018-030证券代码:834708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收购,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回购

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原则上以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或联系其他第三方收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1、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以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东名册为准,未参加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光庭信息公告内容向光庭信息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明及购股证明,并书面要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票;

(3)未损害公司利益;

(4)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5)异议股东所持光庭信息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2、回购价格:回购价格原则上以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3、回购期限: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5个工作日止,为本次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其他成本来源文件等。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股东,则视为该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事宜。

4、因股票回购事宜正在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中的股东,最终结果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二)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

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已设定专人负责与异议股东的联系及沟通,采取电话、电子邮件、资料邮寄等方式向异议股东传送资料并收集异议股东反馈信。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敦禹

职务:董事会秘书

联系电话:027-59906736,13871215157

邮箱:dunyuz@kotei-info.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E城2号楼8楼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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