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融资比例暨为其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经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融资比例暨为其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广顺”)调整融资比例,将山东菏泽李村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金额从3亿元提高至5亿元,并减少相应自有资金投资比例,减少的自有资金将用于公司其他风电场投资项目。同时,公司为本次新增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项目累计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5亿元。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签署上述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1、注册时间:2015年6月8日2、注册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刘民路(李村镇政府院内)3、法定代表人:金亮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5、主营业务:风电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电站运营管理、电力生产和销售;风力发电资源利用、技术研发及咨询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顺风能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8年8月30日 (未经审计) |
1 | 资产总额 | 58,028.19 | 76,700.99 |
2 | 负债总额 | 38,454.64 | 55,460.34 |
3 | 或有事项总额 | 0 | 0 |
4 | 净资产 | 19,573.55 | 21,240.65 |
5 | 营业收入 | 0 | 2,325.27 |
6 | 利润总额 | -474.42 | 1,649.45 |
7 | 净利润 | -364.54 | 1,667.11 |
(二)被担保人控制关系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一)担保方: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二)被担保方:菏泽广顺(三)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四)担保期限:按项目(五)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人民币伍亿伍仟万元整)四、董事会意见本次调整菏泽广顺融资比例及为其担保是为了提高菏泽广顺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风电场项目净资产收益率。该事项不会对该项目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公司批准对菏泽广顺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04%。
截至2018年9月20日,公司累计批准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1,729万元(含本次),累计担保余额为206,932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1.70%。公司没有对除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二)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