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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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9月19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9月13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沐海宁女士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本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葛柳明、陆思清等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则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应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6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价格为28.38元/股,回购总金额2,202,288元, 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合计77,6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详情请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6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9,216,050股变更为159,138,4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9,216,050元变更为159,138,450元。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予以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
原《公司章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21.605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13.8450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921.605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913.845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情请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