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配股方案的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16日、2018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18年度配股相关议案。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论证和审慎考虑,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项目
项目 | 预案内容 | 预案(修订稿)内容 |
配股基数、比例和配股数量 | 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最终的配售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售股票数量以实施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票总数为基数确定。 若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9,228,300股计算,则可配售数量共计47,768,49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兴业投资发展 | 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最终的配售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售股票数量以实施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票总数为基数确定。 若以公司201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59,228,300股计算,则可配售数量共计31,845,66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形式全额认购其可获 |
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形式全额认购其可获配的所有股份。 | 配的所有股份。 | |
配股募集资金 的数量及用途 |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1、大宗商品资讯与大数据业务升级项目(其中:投资金额65,786.7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65,200.00万元)。 2、归还股东借款(其中:投资金额 54,8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4,800.00万元)。 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1、大宗商品资讯与大数据业务升级项目(其中:投资金额40,016.5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0,000.00万元)。 2、归还股东借款(其中:投资金额39,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9,000.00万元)。 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