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117证券代码:835710 证券简称:仕净环保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7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董仕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杨宝龙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选举董仕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仕宏为连任董事长,任期自本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董仕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长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现续聘朱叶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朱叶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现续聘朱叶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朱叶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现续聘董仕宏先生、张世忠先生、吴倩倩女士、杨宝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1)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仕宏为公司副
公告编号:2018-117总经理的议案》
(2)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世忠为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
(3)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倩倩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宝龙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现续聘张秋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张秋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现续聘张秋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张秋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现续聘杨宝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杨宝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门要求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选举马亚红女士、罗超先生、朱叶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马亚红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选举马亚红女士、罗超先生、朱叶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马亚红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拟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规范公司运作,加强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拟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规范公司运作,加强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治理及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特制定《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