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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关于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9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8-103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下午15:30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年度审计报酬约为人民币180万元(含差旅费、编制报告费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聘期已满,且已连续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满5年,根据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拟新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已与大华进行了沟通。大华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与大华对年度审计结果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对大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经过相关选聘程序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请立信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年度审计报酬约为人民币180万元(含差旅费、编制报告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1、名 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类 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4、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5、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6、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立信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本次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

5、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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