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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康股份:关于公司与延安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9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延安市人民政府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意愿性的框架约定,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述1、2018年9月18日,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延安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实现共同发展,双方秉承“平等自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开展深度合作,努力实现地方经济建设与企业发展相融互动,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延安市人民政府:延安市作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红色圣地,系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延安市人民政府属于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公司与延安市人民政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一) 合作内容

1、双方拟在医药领域展开广泛和深入的合作。双方同意,公司拟引入延安市人民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战略投资者,延安市人民政府指定相关国有投资平台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公司不低于5%的股份,从而成为公司股东,除股权合作外,双方未来不排除其他多种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研发新产品,新的项目落地、共同开发国内、国际医药市场。

2、双方同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公司的注册地址迁入延安市,延安市人民政府提供必要的支持,公司将成为延安市首家上市公司,同时企业名称变更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实现延安市上市公司“零”的历史性突破。

3、双方同意在公司迁址完成后,延安市人民政府将尽全力支持公司设立必康集团财务公司,该财务公司将成为延安市首家企业财务公司,完善延安市现有金融产业结构,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4、双方共同规划在延安市投资建立必康智慧产业小镇(名称待定),充分发挥延安市资源和产业优势,在延安市打造医药大健康产业,形成驱动延安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二) 合作机制1、双方计划于本协议签署后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组建战略合作工作协调小组,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工作会议,推进战略合作事项的落实。

2、双方将建立高层会商机制,定期举行高层联席会议,研究重大合作事项,达成战略共识,推动双方全面战略合作。

四、本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此次与延安市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响应了国家大力扶持西部经济发展的号召,传承红色基因,发扬延安精神。同时充分利用和享受延安市人民政府的优势资源和优惠政策,推动公司战略进一步深入实施。若双方针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展开具体项目合作,将为公司引入优质国有资本作为战略投资人,从而优化和完善股东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提高公司资信等级,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上述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性的框架约定,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视具体合作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延安市人民政府与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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