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书面决议案形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取消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取消审议原定于相关股东大会上审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