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3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投资”)的通知,深圳广晟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3,000,000 | 2018年7月11日 | 2019年1月4日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8% | 补充质押 |
合计 | 3,000,000 | 4.18%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深圳广晟投资于2018年1月5日,将持有的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23,000,000股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5月16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7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3.2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1股,方案实施后上述质押的股份增至25,300,000股。
截至目前,深圳广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1,696,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8,3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9.47%,占公司总股本2.02%。
三、 其他说明深圳广晟投资本次质押是对2018年1月5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深圳广晟投资资信情况良好,流动性充足,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可控,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广晟投资关于补充质押佛山照明部分股份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