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宋志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宋志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李传荣先生、贾平先生、李北伟先生,其中李传荣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朱文山先生、张涛先生、李北伟先生,其中朱文山先生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李传荣先生、张涛先生、朱文山先生,其中李传荣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北伟先生、张涛先生、李传荣先生,其中李北伟先生担任召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