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9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玉梅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33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18年9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授予90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表决票。
2、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