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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7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1、鉴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光电”)自成立、投产以来经济效益不佳,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较大负担,为提高公司后续年度的经营能力,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经上市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于产权交易所对德力光电股权及相关债权进行了公开挂牌转让。挂牌结束后,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挂牌结束时唯一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材料的意向受让方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德力西”)为德力光电之受让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000万元。杭州德力西已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上市公司支付全部的受让价款。2018年2月11日,德力光电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市公司不再持有德力光电股权。杭州德力西系公司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为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把握军民融合发展机遇,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含能”)45%股权,交易作价为人民币18,360万元。上述交易以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资产交易为公司根据自身战略所独立作出,与本次交易无关。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除上述交易外,在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的签章页)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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