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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泉实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5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7年12月7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次股票增持计划到期日,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018年9月1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生农业集团”)关于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现将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一)增持主体:大生农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二)截止本公告日,大生农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8,403,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一)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和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结合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12月7日起6个月内。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筹划期因素的影响,本次增持计划履行期限延期至2018年9月14日。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司于2018年3月8日、4月10日、5月10日、6月9日、7月10日、8月10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2018-013、2018-023、2018-027、2018-035、2018-041)。

在增持计划期间,受公司定期报告窗口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筹划期的影响,以及大生农业集团陆续出现债务问题,所持有的公司68,403,198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经营状况面临较大资金压力,截至本次股票增持计划到期日,大生农业集团未实施本次股票增持计划。大生农业集团对未能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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