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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4

公告编号:2018-044证券代码:832491证券简称:奥迪威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首次募集资金”)的情况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告编号:2015-018)、2015年7月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15-019)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的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6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500.00万元。

上述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421号《验资报告》。

2015年8月1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5499号)。

(二)第二次股票询价发行募集资金(以下简称“第二次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编号:

2015-044)、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

2015-045)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的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8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200.00万

公告编号:2018-044元。上述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032号《验资报告》。2016年2月2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1717号)。

(三)第三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以下简称“第三次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编号:

2016-026)、2016年6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

2016-027)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向核心员工定向发行股票6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9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53号《验资报告》。

2016年7月2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6322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规定,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于2016年8月19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6-053),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第一次修订(公告编号:2017-022)。

公司已按照最新修订版《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17-022)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一)首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为44050153140100000084),并且与该开户银行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44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首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第二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为669167738780),并且与该开户银行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第二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第三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为632767739979),并且与该开户银行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第三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为方便上述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子公司肇庆奥迪威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为441162949018800013431),并且与该开户银行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综上所述,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9月13日,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45,009,008.16元,均用于升级公司的产品、拓展公司业务及市场,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截至2018年9月13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金额(元)募集资金总额45,000,000.00加:利息收入9,008.16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手续费)45,009,008.16合计0

(二)第二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告编号:2018-044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9月13日,公司实际使用第二次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14,304,517.79元,均用于升级公司产品及生产技术、拓展公司业务布局,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截至2018年9月13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金额(元)募集资金总额112,000,000.00加:利息收入2,304,582.72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手续费)114,304,517.79合计64.93

注:截至2018年9月13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第二次募集资金为1,064.93元在注销账户时已转入公司基本户,与上表中的合计的募集资金金额相差1,000.00元,主要系:公司根据三方监管账户管理银行要求转入的1,000.00元手续费保证金。

(三)第三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9月13日,公司实际使用第二次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7,025,310.44元,均用于升级公司产品、拓展公司业务及市场,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截至2018年9月13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金额(元)募集资金总额6,930,000.00加:利息收入95,310.44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手续费)7,025,310.44合计0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情况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账户名: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4050153140100000084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公告编号:2018-044账户名: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69167738780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账户名: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32767739979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账户名:肇庆奥迪威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账号:441162949018800013431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9月13日完成上述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主办券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特此公告。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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