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4-04-21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04 年3 月3 日董事会会议提议,本公司于2004 年4 月20 日在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 号(公司本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经授权的股东代理人一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三十二亿八千三百三十万零五千四百九十九股,占公司总股本92.2%,符合本公司章程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代表和H 股股东委托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候选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力先生主持。
    根据会议议程,出席会议的股东就提交大会审议的各项议题以举手方式进行了表决。八亿八千七百万零五千四百九十九股有表决权股份的H 股股东通过委托表格的形式表达了他们的意见。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的形式批准了以下事项:
    1、选举于力、徐丰利、施建勋、张兴福、兰云升、倪慕华、姜吉祥、吕岩峰、王培荣、周衡龙先生、李燕芬女士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董事姓名   职务         赞成票数          反对票数   赞成票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比例
                                                     (%)
于力       执行董事     2,508,023,492      435,500    76.39
徐丰利     非执行董事   2,507,993,492      565,500    76.39
施建勋     执行董事     2,508,191,092      395,500    76.39
张兴福     执行董事     2,507,983,492      573,100    76.39
兰云升     非执行董事   2,508,121,092      465,500    76.39
倪慕华     非执行董事   2,507,913,492      635,500    76.38
姜吉祥     非执行董事   2,508,133,492      425,500    76.39
吕岩峰     独立董事     2,508,003,492      555,500    76.39
王培荣     独立董事     2,508,143,492      385,500    76.39
李燕芬     独立董事     2,508,333,992      255,000    76.40
周衡龙     独立董事     2,508,183,392      375,500    76.39
    以上各董事任期三年,自2004 年4 月20 日开始。
    2、选举邹海峰、杨继钢、闫伟东、李树民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新一届监事会监事的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监事姓名   职   务        赞成票数       反对票数  赞成票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比例(%)
邹海峰     监   事   2,507,973,392       575,500   76.39
杨继钢     监   事   2,508,140,992       415,500   76.39
闫伟东     监   事   2,508,110,992       455,500   76.39
李树民     监   事   2,507,993,392       565,500   76.39
    经本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王怀清先生作为职工代表出任监事。以上各监事任期三年,自2004 年4 月20 日开始。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委托,委派律师周宁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金杜律师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