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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宝A: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4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二、会议召开的情况1.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3日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9月13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15:00—2018年9月13日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4. 召集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煜曦先生。6.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18年8月28日和2018年9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74,459,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6,782,303股的35.1180%,全部为A股股东。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74,451,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6,782,303股的35.1164%。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7,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6,782,303股的0.0016%。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7,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6,782,303股的0.00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74,457,456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股数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49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3%;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945%。

五、法律意见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殷长龙律师、余松竹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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