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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3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8-05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12日下午16:00在公司办公楼一号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工业大道196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7名,董事徐文财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许晓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魏中华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姚湘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许晓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许晓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姚湘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个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

(一)会议选举徐文财先生、许晓华先生、姚湘盛先生、蒋岳祥先生、赵国浩先生、王成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许晓华先生为召集人;

(二)会议选举王成方先生、赵国浩先生、蒋岳祥先生、许晓华先生、姚湘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成方先生为召集人;

(三)会议选举赵国浩先生、蒋岳祥先生、王成方先生、徐文财先生、许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赵国浩先生为召集人;

(四)会议选举蒋岳祥先生、赵国浩先生、王成方先生、许晓华先生、姚湘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蒋岳祥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许晓华先生提名,聘任姚湘盛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聘任钱英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三年。(个人简历见附件)

钱英红女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60803382、传真号码:0351-60800653、电子邮箱:ylh000795@163.com4、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47号尚德峰国际5、邮政编码:03002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姚湘盛先生提名,聘任魏中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方建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个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

同意聘任李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个人简历见附件)

李艳女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60803382、传真号码:0351-60800653、电子邮箱:ylh000795@163.com4、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47号尚德峰国际5、邮政编码:03002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

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六、议案七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1、许晓华先生,1963年4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授级高工、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中共浙江省十二、十三次党代表;曾就职于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中电集团14所),东阳市经济委员会,曾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秘书,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原横店集团联宜电机有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曾荣获全国机械工业劳动模范、浙江省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浙江省151第一层次人才等称号。

许晓华先生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66,08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姚湘盛先生,1975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太原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曾任浙江省长衢建设集团温州分公司总经理,浙江省东阳市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公司总经理,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办综合管理部部长、总裁办副主任、总裁特别助理,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横店集团山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姚湘盛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魏中华先生,1983年9月出生,本科,助理经济师。曾任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功能材料部副部长、副总监、总监,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魏中华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方建武先生,1968年2月出生,大专,会计师。曾任横店集团得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横店得邦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长,青岛东方贸易大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方建武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钱英红女士,1986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事务代表,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管理中心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3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证书。

钱英红女士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李艳女士,1978年10月出生,本科。曾任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处长;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8 年 11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年4月、2013年12月、2017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证书。

李艳女士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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