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 易定价
的公允性之独 立 意见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拟 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
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晋 正企业 ”)以 及晋正企业全 资子公司晋正投资有
“ ”
限公司 (以 下简称 晋正投资 )在 内的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 A股 股票 。其中 ,
晋 正企业 以部分现金和其所持有的晋德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晋德公司”)25%
股权参与本次认购 ;晋 正投资以其所持有的广州晋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以 下简
“ ”
称 广州晋亿 )25%股 权及浙江晋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浙江晋吉 ”)
25%股 权参与本次认购 。公司就此聘请开元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开元
”
评估 )对 晋德公司、广州晋亿 、浙江晋吉的股权进行了评估 。根据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 们审
阅了开元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对 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如
下 :
1、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 次非公开发行 A股 股票项 目选聘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本项 目的评
估师与公司、晋正企业、晋正投资和其他关联方晋德公司、广州晋亿、浙江晋吉
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亦 不存在除专业服务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
关系或冲突 ,具 有充分的独立性 。
2、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开元评估就晋德公司、广州晋亿、浙江晋吉股权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
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 ,符 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 ,符 合晋
德公司、广州晋亿、浙江晋吉股权的实际情况 ,评 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
3、 评估定价公允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 估机构在评估
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 ,遵 循 了独立性 、客观性 、科学性 、公正性等原则 ,
运用了合规且符合委托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 ,选 用的参照数据 、资料可
靠 。评估方法选用恰当 ,评 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具有较好的相关性 。评估结果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 日即 2018年 5月 31日 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资 产评估价
值公允、准确 ,评 估结论合理 。
(以 下无正文 〉
(本 页无正文 ,为 《晋亿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 、
性 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之独立 意见 》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 :
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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⒛ 18年 9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