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39证券代码:832147 证券简称:斯菱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现金购买位于浙江省新昌县高新园区坂田村1-C、坂田村2号、坂田村2017-1b(2018年工12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21707.90平方米(最终位置和面积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计本次购买价格不超过820.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价格以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拟购买土使用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说明如下:根据
公告编号:2018-039《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期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8〕2514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资产为 344,547,104.30 元,净资产为 113,267,052.98 元。
本次预计购买资产金额不超过82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拟购买资产金额占 2017 年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2.38%,本次拟购买资产金额占期末净资产比例为7.24%。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8 年 9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如适用)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政府部门组织的程序和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证明,后续相关安排按规定办理。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新昌县国土资源局住所:浙江省新昌县鼓山中路177号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无形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新昌县高新园区坂田村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以与当地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现金购买位于浙江省新昌县高新园区坂田村1-C、坂田村2号、坂田村2017-1b(2018年工12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21707.90平方米(最终位置和面积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计本次购买价格不超过
820.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价格以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二) 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39本次交易为公司提升业绩提供有力的保障,为将来的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有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将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