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批准,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在未来日常经营中,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监管和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