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9月12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威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学教育”)与徐刚、广东阳光视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视界”)签订《关于广东阳光视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威学教育以现金5000万元向阳光视界增资认购阳光视界新增的633156.86元注册资本(增资款与阳光视界新增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将计入阳光视界资本公积),增资后,阳光视界注册资本为5065254.86元,威学教育占12.50%。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的审核权限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核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柒千万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期限一年,自双方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之日起。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