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当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王冬雷先生、李华亭先生、王晟先生、郭翠花女士、杨燕女士、李良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建国先生、苏清卫先生、郝亚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王学先、王建国、苏清卫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学先 王建国 苏清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