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2号),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1,296,800股新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9月10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公司总股本由958,184,000股增至1,149,480,800股。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发行股份等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018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条款序号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8,184,000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9,480,800元。 |
第十六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95,818.40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4,948.08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丰林集团《公司章程》(2018年9月修订)。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