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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8年9月11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9月6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孙晓冬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凌平为公司财务总监,李琦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

李琦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工作,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向李琦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推荐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孙晓冬先生、凌平女士的履历并听取公司对其情况的介绍后,认为上述人选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相关任职人员简历附后。公司离职人员李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离职后除暂时仍在公司部分控参股企业担任董事、监事等职务外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简历

孙晓冬,男,1977年出生,法学学士。1995年9月-1999年7月,在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本科学习;1999年7月-1999年10月,在深圳市惠盐高速公路公司实习;1999年10月-1999年11月,在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工作;1999年11月-2006年7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室合同助理(期间:2005年6月-2006年5月,借调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2006年7月-2007年6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岗;2007年6月-2009年8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秘书;2009年8月-2013年4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秘书;2013年4月-2016年7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经理;2016年7月-2017年2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总经理;2017年2月-2018年8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

孙晓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凌平,女,1973年出生,在职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8年9月-1992年7月,在株洲冶金工业学校工业会计专业中专学习;1992年7月-2004年12月,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期间:1990年4月-1993年

6月湖南财经学院会计专业自考大专学习、1994年9月-1997年6月中南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函授本科学习);2004年12月-2006年5月,任深圳市钻石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6年5月-2011年7月,历任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工作、财务部负责人、财务部副部长;2011年7月-2011年12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管理岗(兼总账会计);2011年12月-2013年4月,任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税务岗;2013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凌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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