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0月19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于2009年1月2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1%)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上述股权质押已于2009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解除质押手续。截止2009年10月16日,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942,09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7.1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合计持有72,942,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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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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