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9月9日收到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郝连杰先生和股东代表监事汪君先生的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原因,郝连杰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汪君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股东代表监事职务。上述人员在辞去监事会职务后,郝连杰先生仍然担任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部长职务,汪君先生在本公司未担任任何职务。
郝连杰先生、汪君先生已向本公司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离任而须知会本公司证券持有人之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 的相关规定,郝连杰先生、汪君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增补监事就任前,两位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履行增补监事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郝连杰先生、汪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谨此向郝连杰先生、汪君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对本公司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