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9月3日以OA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王旭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年9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8-051号《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